防溺水记六“不”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5-02-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要贸然下水施救,应第一时间报警救助。
审核: 李建华 责任编辑: 赵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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