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常识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5-05-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常识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审核: 李建华 责任编辑: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