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规范管理的通告
来源: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化车辆”)在化工园区及周边聚集性风险,保障国家钒钛高新区安全稳定和钒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公告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5年4月7日至7月7日试运行。2025年7月8日后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对相关违规情况只记录,不予处罚。危化品专用停车场不收费。
二、运管要求
钒钛化工园区范围内所有公共道路及企业厂区红线外区域,危化车辆均不得临时停放。
(一)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化品接收、转运的安全制度及台账,将危化品的种类、接收、转运台账等有关资料按要求进行申报登记。
(二)化工园区内使用危化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租赁、外包、运送等危化车辆)的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进出化工园区的危化车辆落实以下事项:
1.团马立片区危化车辆仅限1、5、6、7号道闸进出;迤资片区危化车辆仅限1、4号道闸进出;
2.提供卫星定位信息,配合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危化车辆实时定位、轨迹追踪、防集聚风险等管控措施;
3.危化车辆进入化工园区限速40km/h;
4.按规定路线行驶。其中运输液氯、黄磷危化车辆按固定道路行驶:
(1)欣宇化工运输液氯车辆按厂区—1号道闸—3号桥—6号道闸行驶,空载车辆原路返回;
(2)众立诚公司、天亿化工运输黄磷车辆按厂区—1号道闸—2号线—1号桥—金江方向行驶,空载车辆原路返回;
(3)汇丰和公司运输黄磷车辆按厂区—5号道闸—鱼塘高速路口行驶,空载车辆原路返回。;
5.按规定时间段进出化工园区道闸(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通行);
6.对危化车辆告知登记预约事宜。
(三)进入化工园区的危化车辆必须实现GPS实时在线。
(四)进入化工园区企业进行装载作业的空载车辆,当超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定的作业车位时,应到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集中停放。
(五)进入化工园区进行卸货作业的重载车辆,当超过卸车区设定停车位时,应到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集中停放。
(六)无作业任务的危化车辆不得停放在厂区内。(厂区内危化车辆不得超出设计装卸车位和危化品停车位停放)
(七)钒钛高新区辖区内社会停车场、普通货物运输公司、场站、货物装载和配载场所、机动车维修厂等不得停放危化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八)钒钛高新区辖区内危化车辆不得临停于道路两侧、居民区等位置。中心城区内及学校、医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停车场禁止停放危化车辆。
(九)危化车辆停放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危化品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与重大风险防控平台联动机制。
三、违规处理
对违反运管要求中(一)至(六)的危化车辆,无论公安机关是否实施违法处罚,均同步实施如下惩戒措施:
1.违反1次,对责任企业及危化车辆进行警示提醒;
2.违反2次,对责任企业采取约谈或通报,纳入企业积分制管理;
3.违反3次,对责任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进入化工园区6个月,同时对责任企业纳入企业积分制管理。
特此通告。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