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
来源: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716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9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张校维,联系电话:0812-3337160)
附件: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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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2019年攀枝花市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252个监测点位中63个超标,占比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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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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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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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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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壤环境质量超标点位实施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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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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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12月前督促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超标的园区和企业开展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科学可行的管控措施,防止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 2. 对土壤超标区域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 3. 对需要开发利用、新建项目的区域,必须完成土壤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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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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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东区不涉及土壤超标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
西区: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西区不涉及土壤超标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
仁和区: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仁和区不涉及土壤超标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
米易县: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米易县不涉及土壤污染超标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
盐边县: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经排查,盐边县需开发利用、新建项目的地块仅有攀枝花益攀工贸有限公司一个地块,根据《攀枝花市益攀工贸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显示,攀枝花市益攀工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满足规划用途(第二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属于非污染地块,可以投入使用。
钒钛高新区:已完成所有超标点位的溯源工作,根据溯源结果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超标点位的相关责任公司已分别对各自土壤超标区域及周边进行排查,无种植食用农作物情况;钒钛高新区不涉及土壤污染超标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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