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钒钛高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提出。
联系人:刘小驰
联系电话:0812-3982807;
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科创路8号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审核: 黎鸿彬 责任编辑: 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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