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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钒钛高新区花城大道北段与凤栖路交汇处储备土地(地块二)临时利用招租公告

来源:钒钛高新区土储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闲置浪费,拟将国家钛高新区花城大道北段与凤栖路交汇处的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地块情况详见下表:

土地坐落

租用面积

拟临时利用用途

拟临时利用年限

花城大道北段与凤栖路交汇处

6.2

商服用地

竞拍保证金

参加竞拍者需缴纳1万元竞拍保证金,如竞拍成功,该保证金转为租金,未拍得土地者于竞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未按规定参加竞拍或竞拍后放弃租用土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开户行: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账号:13200120000000693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承租者请于20251218-20251225(非工作日除外)攀枝花仁和区仁和镇科创路8号攀西科技城商务中心803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3103657

、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如只有一个报名者,宗地按起租价直接出租。

、竞租起始价

按《攀枝花市城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意见》,该地段临时租用地价按该地段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四十分之一,确定公开招租年租金起始价为2.75万元/该宗地年租金起始价为17.05

、租金租用保证金交付方式

承租人必须在土地临时租用协议签订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及租用保证金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按《攀枝花市城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意见》,承租人需缴纳租金总额的30%为租用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承租。

、租赁期限

    临时租用期限为两年。

审核: 罗艳   责任编辑: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