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钒钛高新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来源:国家钒钛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源头管理,结合国家钒钛高新区实际,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行业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源头管控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设施完好、道路通行有序畅通。各货运源头企业务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配齐称重设备、完善装载台账,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场区,从源头遏制货车超载违法问题。
现将国家钒钛高新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装载、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国家钒钛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代章)
2026年7月16日
审核: 龚林斌 责任编辑: 黄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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