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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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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钒钛高新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来源:国家钒钛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源头管理,结合国家钒钛高新区实际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行业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源头管控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设施完好、道路通行有序畅通。各货运源头企业务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配齐称重设备、完善装载台账,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场区,从源头遏制货车超载违法问题。

现将国家钒钛高新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装载、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钒钛高新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doc

国家钒钛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代章)

2026年7月16日

 

 

审核: 龚林斌   责任编辑: 黄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