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曝光8起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开曝光8起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庸懒怠政、缺乏担当等问题,开展“利剑除弊 护航阳光花城”专项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失职失责,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典型案件。现对8起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分别是:
1.市扶贫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明镜在组织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
2018年3月,市纪委监委就相关反映问题函询吴明镜。吴明镜在函询回复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吴明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吴明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
2009年至2014年,邓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邓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邓锐受留党察看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3.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党委副书记邓亚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10月以来,邓亚军作为主持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单位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追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邓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副总段长蒋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10月以来,蒋聂作为主持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行政工作的副总段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单位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追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蒋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文君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2018年,在全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程文君不如实报告本人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程文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1月,程文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6.米易县马鞍山水库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刘学明履职不力问题
2013年10月,刘学明在米易县县城河东、河西滨河健身绿道项目建设中技术把关不严,履行工程质量技术监督职责不力,致使建设项目核算价格大幅超过立项批复价格,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刘学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顺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李顺华在分管并负责米易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工作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在村道建设过程中,违规收取施工设计费用,用于向参与设计人员发放“补助款”。李顺华个人领取3500元。2018年7月,李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盐边县农业投资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陈关德履职不力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陈关德在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奖补项目中履职不力,造成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较大损失,构成犯罪。2018年6月,陈关德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统一安排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各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推进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大局、完成任务,确保机构、职能、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以严明纪律保障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落到实处,保障市委各项工作落实,巩固攀枝花市良好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