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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攀枝花市纪委监委现通报3起基层干部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1.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客运部工作人员吕彬擅自离岗问题

  2020年2月5日中午,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客运部工作人员吕彬,不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在未向车站领导请假和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驾车离攀去成都,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6日,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给予吕彬警告处分。

  2.米易县撒莲镇金花塘村党支部书记吴复俊等5名村组干部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1月29日,米易县撒莲镇金花塘村4组村民在家中为女儿举办订婚宴,造成44人群体性违规聚餐。该村村组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未及时上报和核实订婚宴信息、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11日,金花塘村党支部书记吴复俊,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金花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伍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花塘村党支部委员吉三作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花塘村4组村民小组长萧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花塘村5组村民小组长沙马友哈(婚姻介绍人),未制止并参加聚餐,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3.盐边县国胜乡小坪村瓦厂组村民小组长卓本强履职不力、聚众打牌问题

  2020年2月10日下午,盐边县国胜乡小坪村瓦厂组村民小组长卓本强,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巡查本组劝返点时,与劝返点2名值守村民和1名群众一起打牌,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12日,卓本强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为规范》,明确的“十带头十严禁”工作要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防控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树立良好形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违反“十严禁”行为规范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八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打赢新冠肺炎疫情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