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4-09-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 安装线路时,根据用电设备负荷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严禁私拉乱接。
2. 可在原设计的电气线路上任意增加大负荷设备,老化线路及时更新。
3. 在潮湿、高湿、腐蚀的场所内,严禁绝缘导线明敷,应使用套管布线。
4. 严禁将移动式插座、充电宝电池等位置在可燃物上或者被可燃物覆盖。
5. 电气设备使用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和散热条件,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6. 定期检查线路熔断器,选用合适的保险丝,不用铝、铜等代替保险丝。
7. 检查线路上所有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8. 若电气着火,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救。
审核: 连 武 责任编辑: 谢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