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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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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钒钛高新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大队     发布时间:2024-0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刻吸取河南“1.19”、江西“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专题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严防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3月31日,钒钛高新区重点针对“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场所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严禁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冷库严禁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应依法进行防火分隔和配置消防设施;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要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严禁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要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四、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五、严禁在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或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救援口。

  六、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七、严禁在场所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八、严禁违规使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作隔热保温层或者防火分隔。

  九、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

  十、单位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要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落实应急响应统一组织管理。

  十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要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十二、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12345”投诉举报。

  本通告中“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攀枝花钒钛高新区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审核: 严云   责任编辑: 李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