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申请钒钛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来源: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攀住改办【2016】2号)、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对2024年8月申请钒钛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及其成员进行了联查联审,现将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如实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812—3358729。
审核: 刘 骥 责任编辑: 谢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