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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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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来源:钒钛高新区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19-04-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已进行了两次公示,本次公示主要原因是规划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调整有两个方面:1、规划名称由《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2、规划区面积由31.16km2调整为33.96km2。

  一、规划背景

  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园区的批复》(国函[2015]169号)的具体内容,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正式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了更好的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定位进行衔接和匹配,此次规划在原扩区规划的基础上对产业定位、用地布局、道路系统以及等方面做较大修改,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规划面积约33.96平方公里,规划区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的团山——大龙潭乡迤资地区,用地界线:北为大桥沟,东为金沙江,南为迤资火车站,西为罗家梁子。

  规划初稿完成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

  2、规划范围及时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团山、马店河、立柯三个单元,规划区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的团山——大龙潭乡迤资地区,用地界线:北为大桥沟,东为金沙江,南为迤资火车站,西为罗家梁子。规划控制范围约33.96平方公里,其中非建设用地约16.9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约17.00平方公里。

  规划时限为2018-2030年,近期:2018~2025年;远期:2025~2030年。

  3、产业规模目标

  钒钛产业形成500亿元以上产能,力争建成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长、产品种类最多的钒钛工业基地;

  钒钛钢铁机械制造产业形成400亿元以上产能,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钒钛铸锻件生产加工基地;

  钒钛配套产业形成100亿元以上产能。

  物流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

  4、产业发展定位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定位是:“以钒钛、钒钛机械制造、钒钛配套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园区。川滇毗邻地区的现代化综合性物流园区。

  5、功能分区

  规划充分利用现状的地形、地势,采用北、中、南三个组团布置产业园主要的功能分区,各产业园区内部采用串联式渐进发展,形成组团式结构,其中团山片区、马店河片区大部分建设用地已得到开发。规划区内共分为以下几个片区:团山片区,马店河片区,立柯片区。园区各片区以三类工业为主。

  6、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地形特点以及园区开发时序,园区采用“一园三区”组团式结构。规划区内共分为:团山片区,马店河片区,立柯片区。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为规划用地的主体,用地面积1068.99公顷, 其性质主要为三类工业。各工业组团之间充分利用河道、道路绿化以及山体绿化改善工业区内部环境。

  2.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主要分布于马店河铁路货场周边及攀昆高速公路鱼塘下线口附近,铁路沿线及团山片区,规划总用地242.10公顷。

  3.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除在园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以及商品展示、交易设施外,在各工业组团内分别设置公共服务中心,布置园区管理、企业办公以及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企业员工日常生活需要。其他配套科研机构、居住及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在临近的仁和区和金江城区解决。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5.15公顷。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园区在雅攀高速鱼塘出入口区域,结合园区伟经、川宏等物流企业布置部分商业用地,主要为物流企业的相关配套服务用地,产品交易市场用地。

  在园区各个组团的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设置少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考虑到园区用地规模较大,且为组团式布局,与北侧金江城区距离较远,布置少量商业服务业用地以满足企业员工基本需求。同时在团山、马店河组团的公共服务中心布置有加油站等各类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在马店河片区布置一处加油站场,主要服务于园区过往车辆。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18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设变电站7个,污水处理厂2座,水厂2座,燃气站一座。消防站、公交站等设施根据需要配置于各组团。规划市政设施用地共计69.74公顷。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设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1处,均位于团山片区的北部入口区域。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共计162.72公顷。

  7.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结合地形,充分利用冲沟及山体绿化,结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防护绿化带沿工业用地四周及道路两旁设置。绿化用地面积113.5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9.01公顷,防护绿地101.95公顷,广场绿地2.61公顷。

  8.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用地

  主要指穿越规划区的攀昆高速公路用地。对外交通设施用地18.73公顷。

  9.生态用地

  主要指规划区用地范围之外的山体、冲沟等地形复杂不宜建设的用地,这类用地应加强植树造林工作,以降低规划区工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总体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编)、等相关规划,同时与《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 年)、《“十三五”钒钛钢铁及稀土产业发展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以及攀枝花市环保规划等规划相协调,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

  四、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制约因素

  1、地表水环境

  现状监测表明金沙江各点位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攀枝花市的例行监测数据分析,规划范围数据均满足,规划范围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明,SO2、NO2、CO、O3、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其它特征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或未检出。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土壤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噪声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在处理好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超标,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功能区划。总体而言,本次控规在城市总规基础上对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布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六、规划实施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①调整能源结构,气源规划采用管输天然气(NG)作为主气源;

  ②严格审批各类排放污染项目,提高清洁生产准入要求,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合理安排工业布局。

  ④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施工、道路运输和堆场管理的扬尘污染控制。

  ⑤在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中落实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源治理的相关内容。

  2.水环境

  ①通过产业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

  ②加快推动马店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做到达标排放。

  ③严格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到2025年,钒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④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污水厂尾水应考虑配套建设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的尾水主要回用于园区杂用水(绿化、道路浇洒)等。

  3.声环境

  ①铁路过境公路两侧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局部地段增设屏障措施;对城市道路敏感地段实行限速、禁止鸣笛、规定车流量。

  ②加强工业噪声管理与防治。工业生产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实行排污申报登记,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③加大对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②加快园区渣场五期、六期的建设工作,确保园区产生的废渣得到妥善处置。

  ③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①保加强金沙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沿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②在园区开发以及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时,如因施工需要不得不损伤植被等生态时,要求工程完成后必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无法恢复原貌的,必须重新种植草坪或其它植物,达到生态工业园景观要求。

  ③加强工业区及其相临滨水区的绿化建设,对除部分承载的交通干线外的大部分空闲地带及人行道路

  ④在园区四周建设绿化带,实施植树种草的绿工程,提高绿地面积,保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减轻因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评价结论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符合攀枝花市发展规划,战略定位高,发展目标明确;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对于攀枝花市、四川省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评价认为,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攀枝花金江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812-3351860

  邮编:617000                E-Mail:9128546@qq.com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56

  邮编:210042                 E-Mail:112507767@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二: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版).docx

附件2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