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千易工贸有限公司西南侧土地临时利用招租公告

来源:钒钛高新区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闲置浪费,拟将攀枝花钒钛高新区位于攀枝花市千易工贸有限公司西南侧的国有存量用地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地块情况详见下表:

土地座落

  

租赁面积(m2)

  

用途

  

土地使用年限

  

攀枝花市千易工贸有限公司西南侧

  

6671.34 m2  (约合10亩)

  

堆场

  

两年

  

二、竞拍保证金

参加竞拍者需缴纳1万元竞拍保证金,如竞拍成功,该保证金转为租金,未拍得土地者于竞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未按规定参加竞拍或竞拍后放弃租用土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

开户行:农商行东区支行

账号:13200120000000693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承租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6日到攀枝花钒钛大道3号三楼305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812-3353006

四、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如只有一个报名者,宗地按起租价直接出租。

五、竞租起始价

  按照《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国有存量土地临时利用办法》(试行)规定,工业用地起始价标准为3580元/亩/年,该宗地年租金起始价为35800元。

六、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

  承租人必须在存量土地临时租用协议签订之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租用土地租金总额(含建构筑物租金)300%的标准收取;逾期视为放弃承租。

七、租赁期限

  临时租用期限不低于一年,不超过两年。如承租的土地期满后未供应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