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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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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钒钛高新区2020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库的公告

来源: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财政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0-01-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规范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工程造价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中介机构,建立2020年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分类

  中介机构备选库分为以下三类:

  1、资产评估类。

  2、审计类。

  3、工程预(结)算。

  二、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2、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3、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0人以上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6人以上;工程咨询机构具有乙级以上资质;

  4、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6、具有承担审计风险的能力,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需提交的材料及模板

  1、书面申请(请按附件1模板样式编制);

  2、承诺函(请按附件2模板样式编制);

  3、注册资金、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控制度等基本情况;

  4、营业执照及各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各类专职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6、执业继续教育证明文件;

  7、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

  8、其他有关资料。

  提交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同时出示原件。

  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加盖中介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四、资格评审规则和流程

  1.选聘工作小组由钒钛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综合办、新城建设局并邀请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对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评审,确定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

  2.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按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工程造价及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告的要求向选聘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3.选聘工作小组应当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交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中介机构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选聘工作小组应当一次性告知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在收到选聘工作小组一次性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或者再次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接收。

  4.材料齐全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根据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人员配备、报告(文书)质量和中介机构声誉等因素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备选库推荐名单。

  5.推荐名单经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后,通过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公示及提交申请材料截至时间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3日,为期12日。

  2.进入备选库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材料必须真实填写,反映情况属实。

  六、提交申请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大道3号      金江镇高新区服务中心大楼(306室)

  邮政编码:617000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13980355564 

  电子邮箱:694009379@qq.com

  附件:

  1、入库申请表(附件一)

  2、承诺函(附件二)

  3、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附件三)

 

入库申请表 附件一.doc 承诺函 附件二.doc 附件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