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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来源: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鉴于我市已发生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的筛查和管理,减少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疫情防控卡点筛查必须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检”,对外地来攀车辆、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返工作(物资运输车辆和人员的进出需做好登记备案)。不能劝返的引导至定点酒店(宾馆)入住,并按规定隔离留观。

  二、凡途经或停留湖北核心疫区和浙江、广东、河南、湖南、重庆等重点疫区的返攀人员,从到攀之日起,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其他地区返攀人员,应自觉居家隔离7天以上。

  三、返攀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部门、企业、学校)和社区报告返攀情况,切实做到“返攀有组织、到攀有检查、检查有报告”。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返攀干部职工的排查登记、防疫检查、隔离劝导等工作。各民营企业业主负责本企业职工、农民工的返攀组织、排查筛查、隔离留观等防控工作。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按照“入网入格入家庭”要求,全面摸排返攀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四、对疑似、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到指定的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立即转入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防控调查的相关信息,不得拒绝、阻碍医疗人员、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全城发动,全民动员,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取“家人劝导、群众监督、社区帮助”等方式,落实全面全域全民联防联控措施。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疫情线索。

  疫情线索提供及举报电话:0812-6671717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0812-3351501

  反馈居家隔离期间困难、问题电话:12345

  疫情防控咨询及信息提供电话:

  东区疾控中心:0812-2228503

  西区疾控中心:0812-5558200

  仁和区疾控中心:0812-2900428

  米易县疾控中心:0812-8178048 

  盐边县疾控中心:13320720238

  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