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比选书
来源: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社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比选书
比 选 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日 期: 2021年09月24 日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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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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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项目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 比选范围:详见比选须知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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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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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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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自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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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比选文件:2021年09月 25 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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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资质:独立企业法人,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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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书份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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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21年10月 10日上午09:30时前(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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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09:30时前(北京时间) 比选地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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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有效期(日历天):从比选截止日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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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金 额:无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本次必选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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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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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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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该项工作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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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说明
1.1项目概况和工期要求
1.1.1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地处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工期为:60日历天。
1.1.2 其它说明和项目要求分别见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比选的有关要求
1.2.1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所需的有效资质文件,以及拟派往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及其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1.2.2其他:
(1)中选人不得分包、转包编制业务;
(2)如果中选人在工作中未能尽职尽责,比选人在发出书面要求后仍无明显改进,则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比选申请人公司人员,可提供承诺函;(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必须配合比选人对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比选申请人公司注册人员的核查工作);
(4)项目负责人的调换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并在同等资质,同等条件下调换。
(5)中选人如在责任期内失职致使比选人遭受经济损失时,同意按合同条件的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6)中选人应按有关规定签订报告编制服务合同;
1.3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均不退回。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3、合同主要条款
3.1比选范围
工作范围: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
3.2质量要求
见前附表第1项,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按照比选人提出的项目质量目标和国家现行规范进行编制。
3.3本工程比选人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3.4本工程的编制工作小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与水资源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水文专业:具有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水工专业: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及以上职称。
3.5编制费用
编制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本工程报告编制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发包价为工程结算价,无附加工作报酬。
4、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均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5、现场考察
5.1本工程比选人不集中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比选申请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所需费用自负。现场考察过程中,比选申请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均不负责。
5.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的能使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比选申请人提出的与比选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6、比选文件的组成
6.1本项目比选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文件以及文件所述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比选须知及前附表
6.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的比选须知及前附表、比选总则等所有要求。如果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比选申请书不能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负,其比选申请书将被比选人拒绝或视为无效。
6.3本比选文件的解释由比选人负责。
7、比选申请书的语言
7.1比选申请书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7.2比选申请书文本应使用A4型纸打印。
8、比选申请书的组成
8.1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8.2比选申请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报价书 ;
(4)、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证书;
(4.3)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
(4.4)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4.5)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比选申请人应具有2017年至今完成不少于1个(含1个)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项目业绩。
8.3比选申请人须使用比选文件第二章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规格扩展。
8.4比选报价
8.4.1编制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报价,编制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政策或市场变化的风险费用,包干使用。
8.4.2办公、通讯、交通设施,试验检测与测量仪器,以及食宿条件均由编制工作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包含在编制服务费报价中。
8.4.3 最高限价:29.0万元。
8.4.5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由编制单位自主报价。当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其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实质性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所填报的比选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性费率和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比选申请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风险。
8.4.6比选申请书中的单价和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
9、比选申请书的份数和签署
9.1比选申请人按前附表规定份数提交比选申请书,不分正本和副本。
9.2比选申请书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比选工程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9.3比选申请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比选申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比选申请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印章。
10、比选申请书密封与标识
10.1所有比选申请书密封成一包递交。
10.2比选申请书密封袋上识别标志参考格式:
(1)比选人名称;
(2) 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人名称;
11、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1.1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按前附表所述的时间和地址执行。
11.2比选截止时间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执行。
12、比选
12.1必选人将按本比选文件(含补遗书)规定的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进行比选。比选时,比选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且在比选会议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比选申请人默认比选结果。
12.2 比选由必选人主持,评比委员会由比选人定。
12.3 对已按规定要求撤回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开封。
12.4 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2.5 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分别进入评审。
12.6 比选人对比选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3、评比
13.1 评比原则: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最低价中选。
14、评比过程保密
14.1 比选之后,直到与中选人签署合同之前,凡是属于审查、评比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中选人的信息等,均不得向比选申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4.2 在评比期间,比选申请人企图影响评比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比选申请被拒绝。
15、中选通知书
15.1评审报告完成后,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通知所有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1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6.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后10日内,中选人应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16.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7.纪律与监督
17.1 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比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比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比选、评比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比选、评比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比选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比选申请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7.2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申请。
17.3 如发现比选申请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或中选资格。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比选申请书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比选申请书、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工程名称)项目编制工作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申请报价书
(比选人全称) :
(一)、我单位全面研究并完全接受 (工程名称) 项目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将按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编制服务费报价为 元。现递交我单位比选申请书 壹 份。
(二)、我们完全理解你们比选的要求,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我们完全同意,我们所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已充分考虑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
(四)、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保证将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地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往负责人或及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5)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比选申请人应具有2017年至今完成不少于1个(含1个)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