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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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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钒钛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局(部、室)、所属事业单位、金江镇、市花投公司、园区各企业:

  现将2023年工程系列初级职务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职务类别

  评审钒钛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详见附件5。

  二、申报的材料种类及数量

  钒钛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初级职称的,需提供以下初定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附件2)。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执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任现职称以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只需复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竹湖园劳动大厦601>盖章的验印登记页)。

  6.个人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函)、年度考核材料。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各1份。

  三、材料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中填写的项目必须齐全、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可靠。

  2.申报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和签署意见,填写《钒钛高新区工程系列202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按照表格内容样式填写,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复印件使用A4纸张。

  4.申报材料统一按照顺序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钒钛高新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

  四、材料审核要求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内签署意见。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内签署意见,并将评审材料送评委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评审费(含答辩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2.申报时间: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提供申报材料。

  3.攀钢集团、十九冶集团、攀煤集团等中央在川单位,省属企业、钢城集团等不在参加评审范围内。

  4.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仁和区科创路8号管委会办公楼613,联系人:魏芙蓉,电话:0812-3982826)。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x

  附件3:钒钛高新区工程系列202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钒钛高新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xls

  附件5: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doc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审核: 黄燕   责任编辑: 李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