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防火“处方”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4-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医院住院楼,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急诊部夜间应当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天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1.防火门、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
2.用火、用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识是否在位、完整。
5.人员在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安全责任人。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主要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审核: 李建华 责任编辑: 谢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