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来源: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4-12-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以及速度装置,不得私自拼装电动自行车。
2.禁止私拉电线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
4.经常检查维护。定期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充电器和电池进行检查,检查电路插接点是否松动,查看电池有无破损渗液。
5.避免长时间充电。按照电池使用说明,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避免过长时间充电。
6.购买使用合格产品。通过正规商家,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和合格匹配的充电器。
审核: 李建华 责任编辑: 赵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