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钒钛高新区党工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07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2-12-14
  • 发布日期:2022-12-19
  • 文  号:攀钒钛党〔2022〕118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23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办发〔20228号)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党政同责、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切实做到从严保护、分级负责、因地制宜、严格管理。

1.严守保护红线。提高政治站位,从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耕地用途管制,突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2.压实保护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耕地保护系统治理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区耕地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等情况,对症下药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治理,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水平。

4.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加大执法查处打击力度,让法律法规成为带电高压线。健全务实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奖惩机制,调动各方耕地保护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以上,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到202212月底前,区、镇、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到2025年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1.分级设立田长。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管委会设立区、镇、村(社区)三级田长。区级设立田长、副田长,由党工委书记和主任任田长,以乡镇为单元由包片区领导任副田长。乡镇设立田长、副田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任田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担任。

2.设立四员在乡镇、村(社区)田长统筹下,设立网格员、农技员、执法员、监督员四员,构建四员包片联户机制,强化耕地保护网格管理。网格员由村(社区)两委委员、村民(居民)小组组长等担任,农技员、执法员、监督员由乡镇以村(社区)为单元统筹配备。其中,农技员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执法员由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担任,监督员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老党员等担任。

3.设立田长制办公室。田长制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及分管农业农村、林业相关工作的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有关部门为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田长职责。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内田长制工作,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对乡镇级田长和本级田长制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副田长协助区级田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内田长制工作任务。副田长负责监督责任区域的田长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乡镇田长是本区域耕地保护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社区)级田长制工作,健全巡田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耕地撂荒治理,规范土地流转,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有关职责,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定期报告田长制工作情况。副田长协助田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内田长制工作任务。

村(社区)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工作,是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巡查巡逻,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做好耕地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相应工作,加强田长制责任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协助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实施整治整改。

2.“四员职责。网格员协助乡镇、村(社区)田长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农技员负责耕地种植用途并指导开展种植技术服务,协助做好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执法员负责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配合查处乡镇辖区内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监督员负责对乡镇、村级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员、网格员、农技员、执法员要强化与农户的协调联动,及时制止和收集非农化”“非粮化等违反耕地保护的行为和问题。

3.田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4.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另行发文明确。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片区乡村规划,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细化到乡镇、村组,落实到田间地块,作为刚性指标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终身追责。逐步将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等纳入一张图管理。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有序组织编制并实施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科学实施国土绿化,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建设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用补划规定,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统筹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综合施策提升耕地质量。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轮作休耕、用养结合等措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持续改善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和粮食产能。大力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配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平台公司积极参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形成市场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剥离土壤能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旱改水、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区范围内耕地总量不减少。高质量完成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优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主动申报核定,坚持新建和改造提质并重,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和生态田园水平,持续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按照土地整治+”理念,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建促保,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稳定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优化稳定耕地空间布局。

(四)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田造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等相关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持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一般耕地上种植草皮,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不得擅自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不得擅自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积极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五)强化耕地监测和执法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目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范围,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为每块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放电子身份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加大耕地保护巡察执法力度,落实耕地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实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全域、全时段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加强行刑衔接,严查重处违法乱占耕地和失职渎职行为。

(六)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机制。按照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高校+企业+农户等发展新模式,引导种植户、社会资本、国有平台公司等多方力量,在辖区内集中连片打造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区域。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种粮、谁受益原则,逐步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稳妥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2022年起开展耕地保护年度先进乡镇命名工作,表彰耕地保护突出的乡镇,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改革涉农补贴方式,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对实际种粮户给予补贴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将耕地保护纳入党工委工作报告和管委会工作报告,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田长制落实落细。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田长运行、部门协作、巡查执法、信息管理、督查监管、考核评价等机制,为田长会议调度、部门分工协调、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督查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奠定制度基础,构建完整高效的田长制运转工作体系。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田长制资金保障政策和标准,每年从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田长制考核、耕地保护奖补、耕地恢复工作奖补等,按规定对耕地保护任务重、利用效果较好的乡镇给予资金支持,为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区级田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

(五)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宣传短片、宣传图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多种新媒体渠道,向全区推送和宣传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正反典型,形成人人能听到、人人能看到、人人能学到的耕地保护宣传环境,将耕地保护深植人心,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

 

政策解读:http://ft.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4496060.shtml

 

审核: 张燕   责任编辑: 李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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