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钒钛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0年,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2020年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攀枝花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打下坚实基础。
一、追根溯源,强化全程监管
(一)突出源头防控。督促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在辖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根据全市工作安排试点“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抓实过程严管。
1.完善标准体系。在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运用《单位食堂管理标准》,配合开展市级农业地方标准修订工作,不断健全“7+3”农业产业标准体系。鼓励、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高于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加大标准解释,强化标准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2.规范标签标识。加强以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方式为重点的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保健食品营销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3.紧扣监管重点。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发展义务监督员队伍。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企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突出白酒、茶叶、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风险严控。
1.抓好抽检监测。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问题不少于4批次/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2.强化风险治理。综合运用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手段发现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通过监测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交流等方式研判风险。建立健全以校园食品、网络餐饮食品、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食品为安全风险点的管理台账,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岗位。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按风险等级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针对高风险领域和突出风险点,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学校及托幼机构、康养场所和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单位食堂、宗教活动、网络订餐、食用野生菌、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以“清单制+责任制”、突出隐患挂牌督办等机制治理风险,着力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江镇。
(四)严惩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两法衔接”。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昆仑2020”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坚持严肃问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单》。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工委、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二、完善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六)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制。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辖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金江镇年底前向管委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充实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保障完成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等目标任务所需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提升业务能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保障网。加强金江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明确相应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各村(社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其工资报酬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金江镇。
(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贯彻《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全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者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开展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快推进重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八)推动社会共治共建。加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推进食品安全培训进党校,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过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减少食源性疾病。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消除食品安全误区。监督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引导、舆情管控、谣言治理,依法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投诉举报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食品安全问题,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民生为本,推动高质量发展
(九)助推产业提升。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和市场监管工作,发动更多的食品企业参与到“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中来,形成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通过“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一对一指导”加速复工复产、“真金白银”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帮助食品企业纾难解困、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精准帮扶,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主动融入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攀枝花“两城”建设,在食品品牌发展、食品安全标准引领、“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共享食品抽检数据信息并推动结果互认。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市场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障合法权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杜绝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加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
(十)激发消费潜力。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高要求和更好期望,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办好“深夜食堂”、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等民生实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培育壮大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助力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